作為理財平台「線下四小龍」之一的信和財富,曾於2019年5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立案偵查。
近日,北京朝陽區法院公佈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時任信和財富事業部總經理孟澤宇違反國家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罰金2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信和財富成立於2012年3月,以做線下理財起家。信和財富藉著P2P行業的東風,快速開啟擴張序幕。信和財富旗下共涉及3家P2P平台,分別為信和大金融、資產家,金信網。
85後美女老總,參與非法吸收資金7億余元
據悉,孟澤宇在案發前系信和財富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對該公司融資事宜的管理。
公開資料顯示,孟澤宇曾多次接受媒體的採訪,並在公開場合發表講話對互聯網金融相關話題發表觀點。
2015年,信和財富微信公眾號發文顯示,孟澤宇接受媒體專訪,講述新常態下互聯網金融的創新之路。

2016年,孟澤宇曾公開表示,在獲得優質資產的來源上,「我們有自己的平台」,「資金來源很豐富,但是我們更重視我們的風控體系,把風險降到最小,保證客戶資金的安全。」
經初步統計,信和財富董事長夏靖等人吸收資金共計1200餘億元,其中孟澤宇參與吸收資金7億余元。
判決書顯示,孟澤宇夥同夏靖等人通過門店業務人員「地推」、媒體廣告等形式進行公開宣傳。並且,利用「信和大金融」「金信網」「資產家」等線上P2P平台,以債權轉讓的方式與集資參與人簽訂《定向委託認購協議》《魔投系列服務協議》等協議,承諾高額回報,吸引不特定公眾投資。
法院認為,孟澤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夥同他人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承諾返本付息,非法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應予懲處。
最終,法院判決孟澤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此外,繼續追繳被告人孟澤宇違法所得,用於退賠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
信和財富案始末
信和財富成立於2012年,起始於線下理財,其旗下有2家P2P平台:金信網和信和大金融。2014年9月,其曾在打出「信和財富,說話算數」的廣告語,藉著P2P行業的東風,快速開啟擴張序幕,曾在全國範圍內曾開設過402家分公司。
2015年7月,大連市處置非法集資相關部門指出,包括信和財富大連分公司在內的9家企業,「在我市各公園、超市、早晚市場和商場向不特定對象發佈各類投資理財宣傳材料,承諾年化收益8%到15%不等,上述企業屬於普通類工商企業,不能從事與投融資理財業務相關的金融業務,更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2016年,信和財富部分產品開始出現逾期,至2017年大面積被投資者控告產品逾期未兌付。2019年5月底,信和大金融和金信網被北京朝陽經偵查封,辦公室大門被直接貼上了封條。
據北京公安局朝陽分局官方微信發佈情況通報稱,2019年5月30日,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對信和上融網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並於當日對公司實際控制人夏某(男,49歲)等100餘名涉案人員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警方表示,已向全國公安機關發佈協查通報,協助做好投資人舉報受理工作。投資人接報案、調查取證、人員審查、資產追繳等偵辦工作已同步推進。
此後,各地公安機關陸續發佈案情通報,要求集資參與人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由於信和財富涉及線上線下業務,且門店遍及全國,調查難度相當大。
公開信息顯示,信和財富還曾屢屢被地方政府「點名」。
2015年7月,大連市政府在其網站上發佈了《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通告》,通告中列舉了多家涉嫌非法集資的P2P平台,其中包括信和財富。
2019年3月,有消息稱,北京市金融局下發文件,要求信和財富平台退出市場。此外,據啟信寶顯示,平台還多次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2019年年初,一篇《信和十萬名出借受難者的強烈呼聲》的文章曾在網上瘋傳。該文章指出「截至2019年1月初,金信網債轉期大於180天,信和大金融資產家已停止債轉。」
截至目前,信和財富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開設的400家分支機構,多家已被註銷。
公司被點名後「求生欲」很強
回到此次案件中來,對於熱衷於廣泛宣傳的信和財富來說,實控人夏某等人長期藏匿於背後,前台宣傳職能大多由本案中的信和財富事業部總經理孟澤宇進行。
例如,在被大連市處置非法集資相關部門點名後,2015年9月,信和財富即在大連舉辦了「信和財富杯」中國環渤海帆船拉力賽。

圖片來源:信和財富微信公眾號
彼時孟澤宇表示,信和財富冠名2015中國環渤海帆船拉力賽,希望傳遞信和財富「普惠金融,惠及大眾,信用中國,和諧共富」的願景,力爭成為中國互網聯金融服務創新發展的引領者。
另外,在「信和系」產品出現逾期而被質疑之際,孟澤宇曾對媒體表示,嚴格風控管理一直以來都是信和財富發展的重中之重,公司擁有千餘人的實地考察團隊,針對每一筆借款業務、針對每一個借款人,均做到100%實地考察;再通過近千人的信審專家團隊進一步審查,做到對投資風險的全方位把控,保障投資人資金的安全無虞。
而對於檢察院指控的主要事實和罪名,孟澤宇均不持異議。其辯護人提出,孟澤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較小,積極退賠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且系初犯、偶犯,建議法庭對孟澤宇減輕處罰。
對此,法院認為孟澤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夥同他人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承諾返本付息,非法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應予懲處。
針對其適用緩刑的辯解,法院指出,孟澤宇後期作為信和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對該公司融資事宜的管理,參與犯罪時間較長,且僅退繳部分違法所得,不屬於犯罪情節較輕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
最終一審法院判決:孟澤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20萬元。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用於退賠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
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導(徐倩宜)、新晚報、每日經濟新聞、公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