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倘鄉親係於「民國45年6月15日以後出生及民國55年6月14日以前出生」,尚未申請者,應於110年端午節前14日(即110年5月31日)以前完成申請作業,倘未及於110年5月31日以前完成申請者,將自下一節次(110年秋節)起發放慰助金,敬請鄉親特別注意,以免自身權益受損;另本慰助金完成初次申請後,符合資格者次節不用再次申請,縣府將於每年春節、端節、秋節各核發慰助金新臺幣12,000元,惟如果查有於各節前年滿65歲、死亡、戶籍遷出本縣等情事者,金門縣政府將撤銷發放資格,戶籍遷出經撤銷發放資格者須俟遷入本縣後再重新申請。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呼籲,請鄉親特別留意,因本慰助金發放年齡至64歲止,年滿65歲並已申請本慰助金者(本節次為民國45年6月14日以前出生),民政處將自發放名冊中逕予剔除,鄉親應於年滿65歲之日起,儘速依據「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規定,另行洽本縣各鄉鎮公所社會課請領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
民政處表示,如對本慰助金相關申請作業有所疑義,請洽以下各聯繫窗口諮詢及服務電話(如有調整或更新,以金門縣政府最新公告為主):
1、金門縣政府(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王志仁、翁月梅、莊凱倫、洪建偉、洪麗姿、何珮榛;電話:082-318823轉62130。
2、金城鎮公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吳恬玫、陳彥蓉;電話:082-325057。
3、金湖鎮公所(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2號):洪能碧、陳錦燕;電話:082-332528。
4、金沙鎮公所(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沈恬如、黃素萍;電話:082-352150。
5、金寧鄉公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李錫正、翁心儀;電話:082-325610。
6、烈嶼鄉公所(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石婉琦;電話:082-364503。
7、烏坵鄉公所(金門縣大坵鄉大坵村1號):林振賢;電話:082-666039。(于郁金攝/部分由金門縣政府提供)

